支持购房:取消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款要求
根据泰州公积金中心发布的通知,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付首付,取消了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首付款要求。此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也统一降低至15%。
支持租房:扩大缴存人租房提取范围
新政策将缴存人租房提取条件从原来的全市无房缩小至缴存地无房。对于在市区缴存的人员,只需核查市区是否有房产;对于在县市缴存的人员,只需核查所在县市是否有房产。已婚人员的房产情况将按夫妻各自缴存地核查。
支持改善房:最高额度可上浮20%
缴存人购买改善性住宅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该政策与绿色建筑政策不可叠加享受,但可以与二孩、三孩家庭、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叠加享受。
支持电梯安装: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费用
在支持缴存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基础上,新政策进一步拓展了公积金在城市更新方面的政策应用。缴存人更新改造自住住房电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子女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更新改造电梯费用,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家庭分摊费用。
泰州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政策将为购房、租房、改善房以及电梯安装等方面的缴存人提供更多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泰州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升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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