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新进展,泰州姜堰*、*城区施教区划分*新进展,整体来看,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基本差不多。针对一些常见的疑问,工作意见中都进行了说明。
昨天,姜堰区教育局对《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其中包括城区施教区划分,以下为详细内容:
备注:以上施教区为罗塘街道办、三水街道办原建制社区(村)
【*施教区划分示意图】
【公办*施教区划分示意图】
整体看,今年的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基本差不多。针对一些常见的疑问,工作意见中都进行了说明,如:户籍与房产(不动产)证不符的,按房产(不动产)证上地址录取;2019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能办理产权(不动产)证的,如契税已缴,凭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划分入学;2019年8月20日前在城区购房并已缴纳全部购房款,产权(不动产)证及契税均未办理的,如其子女就读*一年级,必须服从所在施教区范围内*教育集团(实小、二实小、东桥)总部的统一调剂;就读公办*一年级(七年级)的新生可照顾到相对应施教区范围*就读,但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学生及家长必须作出书面承诺)。
对于民办*的招生,招生工作意见中提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民办励才实验*招生与公办*同步进行,招生方案在5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
此外,还特别提到:为保持施教区的相对稳定,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仍按罗塘街道、三水街道原建制社区(村)划分,待马厂*、新桥*建成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城区义务教育*施教区进行适当调整。
此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5月6日-5月12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区教育局提出,联系信箱:pjk2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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