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全市尚未结清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将陆续转回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决定是基于当前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较为宽松的情况下做出的。
根据《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住房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和《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住房贴息贷款补充协议》的规定,贷款转回过程中,职工和担保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转回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短信通知职工和担保人,告知贷款转回情况。
贷款转回后,职工仍按原有渠道进行还款。贷款承办银行将会从次月起于每月的10日、20日和30日进行扣款,已办理委托按月代扣手续的中心将会从次月起于每月的5日进行代扣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职工和担保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还款方式,同时也有助于稳定泰州市的楼市。职工和担保人只需按时还款,无需担心贷款转回的问题,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对于贷款转回后的还款方式,职工和担保人也需要注意,确保账户中有足够的余额以便扣款。同时,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这一决定将为职工和担保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还款方式,同时也有助于稳定泰州市的楼市。职工和担保人只需按时还款,无需担心贷款转回的问题,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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